菲律賓總統杜特蒂(杜特爾特)於2022年3月21日晚間簽署了一項新法規—共和國第11659號法案(「RA11659」,或稱「An Act Amending Commonwealth Act No. 146 otherwise known as the Public Service Act」),允許外國投資人在以下項目持有100%股權:
電信(telecommunications)大眾傳播(mass communication)航空(airlines)機場(airport)地鐵(subway)高速公路(expressways)鐵路(railway)收費公路(tollways)船運(shipping)其餘項目,只要法規沒有明確表示限制外商股權,都允許開放使外資持有100%股權。
RA11659法規:《PDF下載》
菲律賓憲法規定:凡涉及公共服務的領域,外資持有的股權不得超過40%
因此諸如菲律賓國家電網(NGCP)、電信運營商DITO等公司,雖由中國國家電網、中國電信等國際巨頭參與投資,外資占股比例卻仍不得超過40%股權。
然而,就在2022年3月21日菲律賓政府做出重大改革!新法修訂了已有85年歷史的公共服務法案(Public Service Act,「PSA」),使外資投資這些行項目不受憲法規定的 40%股權限制。
新法規將公共服務概念上區分為【Public Utilities】以及【Public Service】,新法開放的領域多為Public Service,而對於Public Utilities仍有多項限制,新法規禁止外資持有以下Public Utilities項目超過40%的股權:
配電和輸電方面(distribution and transmission of electricity)石油和石油產品(petroleum and petroleum products)管道傳輸系統(pipeline transmission systems)供水管道分配系統(water pipeline distribution systems)廢水管道系統(wastewater pipeline systems),包括汙水管道(sewerage)海港(seaports)公用事業車輛(public utility vehicles)包含卡車運輸新法規的通過將會進一步刺激菲律賓經濟發展,100%持股的外資不需要再擔心菲律賓人代持股份的問題。不過,外資並不是毫無需要注意的地方,新法規仍留有一些手段使菲律賓政府得以限制外資,目的在避免菲律賓群眾生活實質上被外國資本所掌控,例如:菲律賓總統有權暫停或禁止外資對這些項目進行併購。
菲律賓法規複雜,外資企業投資菲律賓進行公司設立前,應與當地經驗豐富的律師事務所或會計事務所聯繫,可以幫助您在取得各項執照/牌照/許可證等方面更加順利。